墨子卷之十二-卷之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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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子卷之十二
  貴義第四十七
  子墨子曰:萬事莫貴於義。今謂人曰:予子冠履,而斷子之手足,子為之乎?必不為,何故?則冠履不若手足之貴也。又曰:予子天下而殺子之身,子為之乎?二必不為,何故?則天下不若身之貴也。爭一言以相殺,是貴義於其身也。故曰,萬事莫貴於義也。
  子墨子自魯齊即#1;過故人,謂子墨子曰:今天下莫為義,子獨自苦而為義,子不若已。子墨子曰:今有人於此,有子十人,一人耕而九人處,則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。何故?則食者眾,而耕者寡也。今天下莫為義,則子如勸我者也,何故止我?子墨子南游於楚,見楚獻惠王,獻惠王以老辭,使穆賀見子墨子。子墨子說穆賀,穆賀大說,謂子墨子曰:子之言則成善矣。而君王,天下之大王也,毋乃曰賤人之所為,而不用乎?子墨子曰:唯其可行。譬若藥然,草之本,天子食之以順其疾,豈日一草之本而不食哉?今農夫入其稅於大人,大人為酒醴樂盛以祭上帝鬼神,豈曰賤人之所為而不享哉?故雖賤人也,上比之農,下比之藥,曾不若一草之本乎?且主君亦嘗聞湯之說乎?昔者,湯將往見伊尹,令彭氏之子御。彭氏之子半道而問曰:君將何之?湯曰:將往見伊尹。彭氏之子曰:伊尹,天下之賤人也。君若#2欲見之,亦令召問焉,彼受賜矣。湯曰:非女所知也。今有藥此,食之則耳加聰,目加明,則吾必說而強食之。今夫伊尹之於我國也,譬之良醫善藥也。而子不欲我見伊尹,是子不欲吾善也。因下彭氏之子,不使御。彼苟然,然後可也。
  子墨子曰:凡言凡動,利於天鬼百姓者為之;凡言凡動,害於天鬼百姓者舍之;凡言凡動,合於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為之;凡言凡動,合於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舍之。
  子墨子曰:古悶足以遷行者,常之;不足以遷行者,勿常。以遷行而常之#3,是蕩口也。
  子墨子曰:必去六辟。嘿則思,言則誨,動則事,使者三#4代御,必為聖人。必去喜,去怒,去樂,去悲,去愛,而用仁義。手足口鼻耳,從事於義,必為聖人。
  子墨子謂二三子曰:為義而不能,必無排其道。譬若匠人之斷而不能,無排其繩。
  子墨子曰:世之君子,使之為一免#5之宰,不能則辭之;使為一國之相,不能而為之。豈不悖哉。
  子墨子曰:今瞽曰:鉅者白也,黔者墨#6也。雖明目者無以易之。兼白黑,使瞽取焉,不能知也。故我日瞽不知白墨者,非以其名也,以其取也。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,雖禹湯無以易之。兼仁與不仁,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,不能知也。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,非以其名也,亦以其取也。
  子墨子曰:今事#7之用身,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。商人用一布布,不敢繼苟而條焉,必擇良者。今士之用身則不然,意之所欲則為之,厚者入刑罰,薄者被毀醜,則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。子墨子曰:世之君子欲其義之成,而助之脩其身則慍,是猶欲其牆之成,而人助之築則慍也,豈不悖哉。
  子墨子曰:古之聖王,欲傳其道於後世,是故書之竹帛,鏤之金石,傳遺後世子孫,欲後世子孫法之也。今聞先王之遺而不為,是廢先王之傳也。子墨子南遊使衛,關中載書甚多,弦唐子見而怪之,曰:吾夫子教公尚過曰:揣曲直而已。今夫子載書甚多,何有也?子墨子曰:昔者周公旦朝讀書百篇,夕見漆十士。故周公旦佐相天子,其脩至於今。翟上無君上之事,下無耕農之難,吾安敢廢此?翟聞之:同歸之物,信有誤者。然而民聽不鈞,是以書多也。今若過之心者,數逆於精微,同歸之物,既已知其要矣,是以不教以書也。而子何怪焉?
  子墨子謂公良桓子曰:衛,小國也,處於齊、晉之間,猶貧家之處於富家之問也。貧家而學富家之衣食多用,則速亡必矣。今簡子之家,飾車數百乘,馬食菽粟者數百匹,婦人衣文繡者數百人,吾取飾車、食馬之費,與繡衣之財以畜士,必千人有餘。若有患難,則使百人處於前,數百於後,與婦人數百人處前後,孰安?吾以為不若畜士之安也。
  子墨子仕於#8衛,所仕者至而反。子墨子曰:何故反?對曰:與我言而不當。曰待女以千盆。授我五百盆,故去之也。子墨子曰:授子過千盆,則子去之乎?對曰:不去。子墨子曰:然則,非為其不審也,為其寡也。
  子墨子曰:世俗之君子,視義士不若負粟者。今有人於此,負粟息於路側,欲起而不能,君子見之,無長少貴賤,必起之。何故也?日義也。今為義也#9君子,奉承先王之道以語之,縱不說而行,又從而非毀之。則是世俗之君子之視義士也,不若視負粟者之#10。
  子墨子曰:商人之四方,市賈信徙,雖有關梁之難,盜賊之危,必為之。今士坐而言義,無關梁之難,盜賊之危,此為信徙,不可勝計,然而不為。財#11士之計利不若商人之察也。子墨子北之齊,遇日者。日者曰: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,而先生之色黑,不可以北。子墨子不聽,遂北,而反為#12。日者曰:我謂先生不可以北。子墨子曰:南之人不得北,北之人不得南,其色有黑者,有白者,何故皆不遂也?且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束方,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,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,以壬癸殺黑龍於北方,若用子之言,則是禁下行者也。是圍心而虛天下也,子之言不可用也。
  子墨子曰:吾言足用矣,舍言革思者,是猶舍穫而據粟也。以其言非吾言者,是猶以卵投石也,盡天下之卵,其石猶是也,不可毀也。
  公孟第四十八
 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君子共己以待,問焉則言,不問焉則止。譬若鍾然,扣則嗚,不扣則不嗚。子墨子曰:是言有三物焉,子乃今知其一身也,又未知其所謂也。若大人行淫暴於國家,進而諫,則謂之不遜,因左右而獻諫,則謂之言議。此君子之所疑惑也。若大人為政,將園於國家之難,譬若機之將發也然,君子之必以諫,然而大人之利,若此者,雖不扣必嗚者也。若大人舉不義之異行,雖得大巧之經,可行於軍旅之事,欲攻伐無罪之國,有之也,君得之,則必用之矣。以廣辟土地,著稅偽材,出必見辱,所攻者不利,而攻者亦不利,是兩不利也。若此者,雖不扣必嗚者也。且子曰:君子共己待,問焉則言,不問焉則止,譬若鍾然,扣則嗚,不扣則不嗚。今未有扣,子而言,是子之謂不扣而嗚邪?是子之所謂非君子邪?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實為善人,孰不知?譬若良玉,處而不出有餘精#13。譬若美女,處而不出,人爭求之。行而自街,人莫知取也。今子褊從人而說之,何其勞也?子墨子曰:今夫世亂,求美女者眾,美女雖不出,人多求之;今求善者寡,不強說人,人莫之知也。且有二生,於此善星#14。一行為人筮者,與處而不出者,其精孰多?公孟子曰:行為人筮者其精多。子墨子曰:仁義鈞。行說人者,其功善亦多,何故不行說人也。
  公孟子義#15章甫,播忽#16,儒服,而以見子墨子曰:君子服然後行乎?其行然後服乎?子墨子曰:行不在服。公孟子曰:何以知其然也?子墨子曰:昔者,齊桓公高冠博帶,金劍木盾,以治其國,其國治。昔者,晉文公大布之衣,祥羊之裘,韋以帶劍,以治其國,其國治。昔者,楚莊王鮮冠組纓,絳衣傳袍,以治其國,其國治。昔者,越王句踐剪髮文身,以治其國,其國治。此四君者,其服不同,其行猶一也。翟以是知行之不在服也。公孟子曰:善。吾聞之曰:宿善者不祥,請舍忽,易章甫,復見夫子可乎?子墨子曰:請因以相見也。若不將舍忽、易章甫,而後相見,然則行果在服也。
  公孟子曰:君子必古言服,然後仁。子墨子曰:昔者,商王紂,卿士費仲,為天下之暴人,箕子、微子為天下之聖人,此同言而或仁不仁也。周公旦為天下之聖人,關叔為天下之暴人,此同服或仁或不仁。然則不在古服與古言矣。且子法周而未法夏也,子之古非古也。
 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昔者聖王之列也,上聖立為天子,其次立為卿、大夫,今孔子傳#17於詩、書,察於禮樂,詳於萬物,若使孔子當聖王,則豈不以孔子為天子哉?子墨子日;夫知者,必尊天事鬼,愛人用節#18,合焉為知矣。今子曰:孔子傳於詩書,察於禮樂,詳於萬物,而曰可以為天子,是數人之齒,而以為富。
  公孟子曰:貧富壽夭,齡然在天,不可損益。又曰:君子必學。子墨子曰:教人學而執有命,是猶命人葆而去亦#19冠也。
 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有義不義,無祥不祥。子墨子曰:古者聖王皆以鬼神為神明,而為禍福,執有祥不祥,是以政治而國安也。自桀紂以下,皆以鬼神為不神明,不能為禍福,執無祥不祥,是以政亂而國危也。故先王之書,子亦有之曰:亦傲也,出於子,不祥。此言為不善之有罰,為善之有賞。
  子墨子謂公孟子曰:喪禮,君與父母、妻、後子死,三年喪服,伯父、叔父、兄弟期,族人五月,姑、姊、舅、甥皆有數月之喪。或以不喪之問,誦詩三百;弦詩三百,歌詩三百,舞詩三百。若用子之言,則君子何日以聽治?庶人何日以從事?公孟子曰:國亂則治之,治#20則為禮樂。國治則從事,國富則為禮樂。子墨子曰:國之治。治之廢,則國之治亦廢。國之富也,從事,故富也。從事廢,則國之富亦廢。故雖治國,勸之無饜,然後可也。今子曰:國治,則為禮樂,亂則治之,是譬猶噎而穿井也,死而求醫也。古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,蕾為聲樂,不顧其民,是以身為刑僇,國為戾虛者,皆從此道也。
  公孟子曰:無鬼神。又曰:君子必學祭祀。子墨子曰:執無鬼而學祭禮,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,是猶無魚而為魚罟也。
 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;子以三年之喪為非,子之三日之喪亦非也。子墨子曰:子以三年之喪非三日之喪,是猶保謂極者不恭也。
 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知有賢於人,則可謂知乎?子墨子曰:愚之知有以賢於人,而愚豈可謂知矣哉?公孟子曰:三年之喪,學吾之慕父母。子墨子曰:夫嬰兒子之知,獨慕父母而已。父母不可得也,然號而不止,此亦故何也?即愚之至也。然則儒者之知,豈有以賢於嬰兒子哉?子墨子曰:問於儒者:何故為樂?曰:樂以為樂也。子墨子曰:子未我應也。今我問曰:何故為室?曰:冬避寒焉,夏避暑·焉,室以為男女之別也。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。今我問曰:何故為樂?曰:樂以#21樂也。是猶曰何故為室?曰室以為室也。子墨子謂程子曰: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,四政焉。儒以#22為不明,以鬼為不神,天鬼不說,此足以喪天下。又厚葬久喪,重為棺槨,多為衣裊,送死若徙,三年哭泣,扶後起,杖後行,耳無聞,目無見,此足以喪天下心又弦歌鼓舞,習為聲樂,此足以喪天下。又以命為有,貧富壽夭,治亂安危有極矣,不可損益也,為上者行之,必不聽治矣;為下者行之,必不從事矣,此足以喪天下。程子曰:甚矣。先生之毀儒也。子墨子曰:儒固無此各#23四政者,而我言之,則是毀也。今儒固有此四政者,而我言之,則非毀也由斗聞也。程子無辭而出。子墨子曰:迷之。反,後坐,進復曰:鄉者先生之言有可聞者焉,若先生之言,則是不譽禹,不毀桀紂也。子墨子曰:不然,夫應孰辭,稱議而為之,敏也。厚攻則厚吾,薄攻則薄吾。應孰辭而稱議,是猶荷轅而擊蛾也。
  子墨子與程子辯,稱於孔子。程子曰:非儒,何故稱於孔子也?子墨子曰:是亦當而不可易者也。今烏聞熱早之憂則高,魚聞熱旱之憂則下,當此雖禹湯為之謀,必不能易矣。烏魚可謂愚矣,禹湯猶云因焉。今翟曾無稱於孔子乎?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,謂子墨子曰:先生以鬼為神明知,能為禍人哉#24□
 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,身體強良,思慮徇通,欲使隨而學。子墨子曰:姑學乎,吾將仕子。勸於善言而學。其年,而責仕於子墨子。子#25曰:不仕子,子亦聞夫魯語乎?魯有昆弟五人者,亦父死,亦長子嗜酒而不葬,亦四弟曰:子無#26我葬,當為子沽酒。勸於善言而葬。已葬,而責酒於其四弟。四弟曰:吾未#27予子酒矣,子葬子父,我葬吾父,豈獨吾父哉?子不葬,則人將笑子,故勸子葬也。今子為義,我亦為義,豈獨我義也哉?子不學,則人將笑子,故勸子於學。
 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,子墨子曰:盍學乎?對日;吾族人無學者。子墨子曰:不然,夫好美者,豈日吾族人莫之好,故不好哉?夫欲富貴者#28,故不欲哉?好美、欲富貴者,不視人猶強為之。福為善者富之,暴#29者禍之。今吾事先生久矣,而福不至,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?鬼神不明乎?我何故不得福也?;子墨子曰:雖子不得福,吾言何遽不善?而鬼神何遽不明?子亦聞乎匿徒之刑之有刑乎?對曰:未得之聞也。子墨子曰:今有人於此,什子,子能什譽之,而一自譽乎?對曰:不能。有人於此,百子,子能終身譽亦善,而子無一乎?對曰:不能。子墨子曰:匿一人者猶有罪,今子所匿者若此亦多,將有厚罪者也,何福之求?
  子墨子有疾,跌鼻進而問曰:先生以鬼神為明,能為禍福,善者賞之,為不善者罰之。今先生聖人也,何故有疾?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?鬼神不明知乎?子墨子曰:雖使我有病,何遽不明?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,有得之寒暑,有得之勞苦,百門而#30一門焉,則盜何遽無從#31?夫義,天下之大器也,何以視人必強為之#32?
  二三子有復於子墨子學射者,子墨子曰:不可,夫知者必量亦力所能至而從事焉,國士戰且扶人,猶不可及也。今子非國士也,豈能成學又成射哉?
  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:告子曰:言義而行甚惡。請棄之。子墨子曰:不可,稱我言以毀我行,愈於亡。有人於此,翟甚不仁,尊天、事鬼、愛人,甚不仁,猶愈於亡也。今告子言談甚辯,言仁義而不吾毀,告毀子#33,猶愈亡也。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;告子勝為仁。子墨子曰:未必然也。告子為仁,譬猶跛#34以為長,隱以為廣,不可久也。
  告子謂子墨子曰:我治國為政。子墨子曰:政者,口言之,身必行之。今子口言之,而身不行,是子之身亂也。子不能治子之身,惡能治國政?子姑亡,子之身亂之矣。
  墨子卷之十二竟
  #1畢沅云:『齊即仕』字倒。
  #2『君若』《閒詁》作『若君』。
  #3『以遷行而常之』前王念孫據上句補『不足一二字。
  #4俞曲園云:『者三』二字倒。
  #5『一貪』前王念孫據《群書治要》補『一犬』二字。
  #6『墨』畢沅校作『黑』。
  #7『事』《閒詁》作『士』,是也。
  #8『於』前《閒詁》有『人』字。
  #9『也』畢沅據《太平御覽》改為『之』。
  #10『之』《閒詁》作『也』。
  #11『財』《閒詁》作『則』,是也。
  #12『而』前畢沅據《史記·日者列傳集解》及《事類賦》補『至淄水不遂』五字。又,『而反為』之『為』字《閒詁》作『焉』。
  #13王念孫云:『精一當為『精』,下同。
  #14『星』字王念孫據下文校作『筮』。
  #15『義』畢沅以意校作『戴』。
  #16『忽』《閒詁》作『忽』,下同。
  #17『傳』《閒詁》作『博』,下同。
  #18《閒詁》倒『用節』二字。
  #19王引之云:『亦』當作『一叮』,下同。
  #20『治』前王念孫據下文補『國』字。
  #21『以』下畢沅補『為』字。
  #22『以』下畢沅補『天』字。
  #23『各』王念孫校作『若』,是也。
  #24自『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』至此,《閒詁》移于『好美、欲富貴者,不視人猶強為之?夫義,天下之大器也,何以視人必強為之』下。
  #25畢沅云:『子』下脫『墨子』二字。
  #26『無』《閒詁》作『與』。
  #27『未』《閒詁》作『末』。
  #28畢沅云:『夫欲富貴者』下脫『豈日我族人莫之欲』八字。
  #29『暴』前王念孫補『為』。
  #30『而』下王念孫據《魯問篇》和《太平御覽》增『閉』字。
  #31『從』下王念孫據《魯問篇》和《太平御覽》增『入』字。
  #32自『夫義』至此,《閒詁》移至『好美、欲富貴者,不視人猶強為之』下。
  #33畢沅云:『毀子』二字倒。
  #34『跛』畢沅校作『肢』。
  墨子卷之十三
  魯問第四十九
  魯君謂子墨子曰:吾恐齊之攻我也,可救乎?子墨子曰:可。昔者,三代之聖王禹湯文武,百里之諸侯也,說忠行義,取天下。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,偉怨行暴,失天下。吾願主君,之上者尊天事鬼,下者愛利百姓,厚為皮幣,卑辭令,函#1褊禮四鄰諸侯,歐國而以事齊,患可救也,非#2,願無可為者。
  齊將伐魯,子墨子謂項子牛日:伐魯,齊之大過也。昔者,昊王東伐越,棲諸會稽,西伐楚,葆昭王於隨。北伐齊,取國太子以歸於昊。諸侯報其條,百姓苦其勞,而弗為用,是以國為虛戾,身為刑戮也。昔者,智伯伐范氏與中行氏,兼三晉之地,諸侯報其條,百姓苦'其勞,而弗為用,是以國為虛戾,身為刑戮用是也。故大國之攻小國也,是交相賊也,過必反於國。子墨子見齊大王曰:今有刀於此,試之人頭,伴然斷之,可謂利乎?大王曰:利。子墨子曰:多試之人頭,伴然斷之,可謂利乎?大王日:利。子墨子日:刀則利矣,孰將受其不祥?大王曰:刀受其利,試者受其不祥。子墨子日:并國覆軍,賊敖#3 百姓,孰將受其不祥?大王俯仰而思之曰:我受其不祥。
  魯陽文君將攻鄭,子墨子聞而止之,謂陽文君日:今使魯四境之內,大都攻其小都,大家伐其小家,殺其民人,取其牛馬狗豕布帛米粟貨財,則何若?魯陽文君曰:魯四境之內,皆寡人之臣也。今大都攻其小都,大家伐其小家,奪之貨財,則寡人必將厚罰之。子墨子曰:夫天之兼有天下也,亦猶君之有四境之內也。今舉兵將以攻鄭,天誅亦#4不至乎?魯陽文君日:先生何止我攻鄭也?我攻鄭,順於天之志。鄭人三世殺其父,天加誅焉,使三年不全。我將助天誅也。子墨子曰:鄭人三世殺其父而天加誅焉,使三年不全。天誅足矣,今又舉兵將以攻鄭,曰吾攻鄭也,順於天之志。譬有人於此,其子強梁不材,故其父笞之,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,曰吾擊之也,順於其父之志,則豈不悖哉?
 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:攻其鄰國,殺其民人,取其牛馬、粟米、貸財,則書之於竹帛,鏤之於金石,以為銘於鍾鼎,傳遺後世子孫曰:莫若多吾#5。今賤人也,亦攻其鄰家,殺其人民,取其狗豕食根衣裘,亦書之竹帛,以為銘於席豆,以遺後世子孫曰:莫若我多。亦可乎?魯陽文君曰:然吾以子之言觀之,則天下之所謂可者,未必然也。
  子墨子為魯陽文君曰:世俗之君子,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。今有人於此,竊一犬一負則謂之不仁,竊一國一都則以為義。譬猶小視白謂之白,大視白則謂之黑。是故世俗之君子,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,此若言之謂也。
  魯陽文君語子墨子曰:楚之南有啖人之國者橋,其國之長子生,則鮮而食之,謂之宜弟。美,則以遺其君,君喜則賞其父。豈不惡俗哉?子墨子曰:雖中國之俗,亦猶是也。殺其父而賞其子,何以異食其子而賞其父者哉?苟不用仁義,何以非夷人食其子也?
  魯君之璧人死,魯君為之誅,魯人因說而用之。子墨子聞之曰:誅者,道死人之志也,今因說而用之,是猶以來首從服也。魯陽文君謂子墨子曰:有語我以忠臣者,令之俯則俯,令之仰則仰,處則靜,呼則應,可謂忠臣乎?子墨子曰:令之俯則俯,令之仰則仰,是似景也。處則靜,呼則應,是似響也。君將何得於景與響哉?若以翟之所謂忠臣者,上有過則微之以諫,已有善,則訪之上,而無敢以告。外#6太祖廟諱上字其邪,而入其善,尚#7 而無下比,以#8美善在上,而怨條在下,安樂在上,而憂慼在臣。此翟之謂#9忠臣者也。魯君謂子墨子曰:我有二子,一人者好學,一人者好分人財,孰以為太子而可?子墨子曰:未可知也,或所為賞興#10為是也。約者之恭,非為魚賜也;螂鼠以蟲,非愛之也。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。
  魯人有因子墨子而學其子者,其子戰而死,其父讓子墨子。子墨子曰:子欲學子之子,今學成矣,戰而死,而子慍,是猶欲耀,耀偉,則慍也。豈不費哉?魯之南鄙人,有吳慮者,冬陶夏耕,自比於舜。子墨子聞而見之。吳慮謂子墨子:義耳義耳,焉用言之哉?子墨子曰:子之謂所義者,亦有力以勞人,有財以分人乎?吳慮曰:有。子墨子曰:翟嘗計之矣。翟慮耕天下而食之人矣#11,盛,然後當一農之耕,分諸天下,不能人得一升粟。籍而以為得一升粟,其不能飽天下之飢者,既可睹矣。翟慮織而衣天下之人矣,盛,然後當一婦人之織,分諸天下,不能人得尺布。籍而#12為得尺布,其不能煖天下之寒者,既可睹矣。翟慮被堅執銳救諸侯之患,盛,然後一夫之戰,一夫之戰其不御三軍,既可睹矣。翟以為不若誦先王之道,而求其說,通聖人之言,而察其辭,上說王公大人,次匹夫徒步之士。王公大人用吾言,國必治;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,行必脩。故翟以為雖不耕而食飢,不織而衣寒,功賢於耕而食之、織而衣之者也。故翟以為雖不耕織乎,而功賢於耕織也。吳慮謂子墨子曰:義耳義耳,焉甩言之哉?子墨子曰:籍設而天下不知耕,教人耕,與#13教人耕而獨耕者,其功孰多?吳慮曰:教人耕者其功多。子墨子曰:籍設而攻不義之國,鼓而使眾進戰,與不鼓而使眾進戰,而獨進戰者,其功孰多?吳慮曰:鼓而進眾者其功多。子墨子曰:天下匹夫徒步之士,少知義而教天下以義者,功亦多,何故弗言也?若得鼓而進於義,則吾義豈不益進哉?
  子墨子游公尚過於越。公尚過說越王,越王大悅,謂公尚過曰:先生苟能使子墨子於越而教寡人,請裂故吳之地,方五百里,以封子墨子。公尚過許諾。遂為公尚過束車五十乘,以迎子墨子於魯,曰:吾以夫子之道說越王,越‘王大悅,謂過日,苟能使子墨子至於越,而教寡人,請裂故昊之地,方五百里,以封子。子墨子謂公尚過曰:子觀越王之志何若?意越王將聽吾言,用我道,則翟將往,量腹而食,度身而衣,自比於草臣,不#14能以封為哉?抑越不聽吾言,不用吾道,而我往焉,則是我以義耀也。鈞之耀,亦於中國耳,何必於越哉?
  子墨子游,魏越曰:既得見四方之君子,則將先語?子墨子曰:凡入國,必擇務而從事焉。國家昏亂,則語之尚賢、尚同;國家貧,則語之節用、節葬;國家惠#15音湛湎,則語之非樂、非命;國家淫僻無禮,則語之尊天、事鬼;國家務奪侵凌,即語之兼愛、非#16 ,曰#17擇務而從事焉。
  子墨子日出曹公子而於宋三年而反,睹子墨子曰:始吾游於子之門,短褐之衣,蕾羹#18,朝得之,則夕弗得,祭祀鬼神。而以夫子之政#19 ,家厚於始也。有家厚,謹祭祀鬼神。然而人徒多死,六畜不蕃,身湛於病,吾未知夫子之道之可用也。子墨子曰:不然。夫鬼神之所欲於人者多,欲人之處高爵祿則以讓賢也,多財則以分貧也。夫鬼神豈唯擢季柑肺之為欲哉?今子處高爵祿而不以讓賢,一不祥也;多財而不以分貧,二不祥也。今子事鬼神唯祭而已矣,而曰:病何自至哉?是猶百門而閉一門焉,日盜何從入?若是而求福於有怪之鬼,豈可哉?
  魯祝以一豚祭,而求百福於鬼神。子墨子聞之曰:是不可,今施人薄而望人厚,則人唯恐其有賜於己也。今以一豚祭,而求百福於鬼神,唯恐其以牛羊祀也。古者聖王事鬼神,祭而已矣。今以豚祭而求百福,則其富不如其貧也。
  彭輕生子曰:往者可知,來者不可知。子墨子曰:籍設而親在百里之外,則遇難焉,期以一日也,及之則生,不及則死。今有固車良馬於此,又有奴馬四隅之輸於此,使子擇焉,子將何乘?對曰:乘良馬固車,可以速至。子墨子曰:焉在矣來。
  孟山譽王子聞曰:昔白公之禍,執王子問斧鐵鉤要,直兵當心,謂之曰:為王則生,不為王則死。王子問曰:何其侮我也。殺我親而喜我以楚國,我得天下而不義,不為也,又瓦於楚國乎?遂而不為。王子聞豈不仁哉?子墨子曰:難則難矣,然而未仁也。若以王為無道,則何故不受而治也?若以白公為不義,何故不受王,誅白公然而反王?故曰難則難矣,然而未仁也。
  子墨子使勝綽事項子牛。項子牛三侵魯地,而勝綽三從。子墨子聞之,使高孫子請而退之曰:我使綽也,將以濟驕而正璧也。今綽也祿厚而譎夫子,夫子三侵魯,而綽三從,是鼓鞭於馬斬也。翟聞之:言義而弗行,是犯明也。綽非弗之知也,祿勝義也。
  昔者楚人與越人舟戰於江,楚人順流而進,迎流而退,見利而進,見不利則退其#20 難。越人迎流而進,順流而退,見利#21進,見不利則其退速,越人因此若執,函敗楚人。公輸子曰#22自魯南游楚,焉始為舟戰之器,作為鉤強之備,退者鉤之,進者強之,量其鉤強之長,而制為之兵,楚之兵節,越之兵不節,楚人因此若執,函敗越人。公輸子善其巧,以語子墨子曰:我舟戰有鉤強,不知子之義亦有鉤強乎?子墨子曰:我義之鉤強,賢於子舟戰之鉤強。我鉤強,我鉤之以愛,揣之以恭。弗鉤以愛,則不親;弗揣以恭,則速#23;狎而不親則速離。故交相愛,交相恭,猶若相利也。今子鉤而止人,人亦鉤而止子,子強而距人,人亦強而距子,交相鉤,交相強,猶若相害也。故我義之鉤強,賢子舟戰之鉤強。
  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雒,成而飛之,三日不下,公輸子自以為至巧。子墨子謂公輸子曰:子之為雒也,不如翟#24 之為車轄。須臾劉三寸之木,而任五十石之重。故所為巧#25,利於人謂之巧,不利於人謂之拙。
  公輸子謂子墨子曰:吾未得見之時,我欲得宋,自我得見之後,于我宋而不義,我不為。子墨子曰:翟之未得見之時也,子欲得宋,自翟得見子之後,予子宋而不義‘,子弗為,是我予子宋也。子務為義,翟又將與#26子天下。
  公輸第五十
  公輸盤為楚造雲梯之械,成,將以攻宋。子墨子聞之,起於齊,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,見公輸盤。公輸盤曰:夫子何命焉為?子墨子曰:北方有侮臣,願藉子殺之。公輸盤不說。子墨子曰:請獻十金。公輸盤曰:吾義固不殺人。子墨子起,再拜曰:請說之。吾從北方,聞子為梯,將以攻宋。宋何罪之有?荊國有餘於地,而不足於民,殺所不足,而爭所有餘,不可謂智。宋無罪而攻之,不可謂仁。知而不爭,不可謂忠。爭而不得,不可謂強。義不殺少而殺眾,不可謂知類。公輸盤服。子墨子曰:然,乎不已乎?公輸盤曰:不可。吾既已言之王矣。子墨子曰:胡不見我於王?公輸盤曰:諾。
  子墨子見王,曰:今有人於此,會其文軒#27,鄰有短褐,而欲竊之;舍其粱肉,鄰有糠糟,而欲竊之。此為何若人?王曰:必為竊疾矣。子墨子曰:荊之地,方五千里#28 ,此猶文軒之與敝舉也;荊有雲夢,犀兕麋鹿滿之,江漢之魚鼇電鼇為天下富,宋所為無雉兔狐狸者也,此猶粱肉之與糠糟也;荊有長松、文梓、梗格、豫章,宋無長木,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。臣以三事之攻宋也,為與此同類#29,王曰:善哉。雖然,公輸盤為我為雲梯,必取宋。
  於是見公輸盤,子墨子解帶為城,以牒為械,公輸盤九設攻城之機變,子墨子九距之,公輸盤之攻械盡,子墨子之守圉有餘。公輸盤訕,而曰:吾知所以距子矣,吾不言。子墨子亦曰:吾知子之所以距我,吾不言。楚王問其故,子墨子曰:公輸子之意,不過欲殺臣。殺臣,宋莫能守,可攻也。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,已持臣守圉之器,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。雖殺臣,不能絕也。楚#30曰:善哉。吾請無攻宋矣。
  子墨子歸,過宋,天· 雨,庇其問中,守聞者不內也。故日:治於神者,眾人不知其功,爭於明者,眾人知之。
  第五十一闕
  墨子卷之十三竟
  #1王念孫云:『函』當作『亟』。下同。
  #2王念孫云:『非』下脫『此』字。
  #3『敖』畢沅校作『敗』。
  #4『亦』《閒詁》作『元』。
  #5『多吾』《閒詁》作『我多』。
  #6『外』下《閒詁》補『匡』字。
  #7『尚』下畢沅據《尚同》補『同』字。
  #8『以』前王念孫據《尚賢篇》補『是』字。
  #9《閒詁》據昊鈔本『謂』前補『所』字。
  #10『興』《閒詁》作『與』。
  #11『翟慮耕天下而食之人矣』王念孫據下文校作『翟慮耕而食天下之人矣』。
  #12『而』下《閒詁》有『以』。
  #13畢沅云:『與』下脫『不』字。
  #14『不』畢沅校作『奚』。
  #15『惠』《閒詁》作『息』,下同。
  #16『非』下王念孫據上文及《非攻篇》補『攻』字。
  #17『日』上王念孫據上文及《非攻篇》補『故』。
  #18『蘿羹』王念孫以意校作『華蘿之羹』。
  #19此句《閒詁》據王念孫校補為『今而以夫子之教』。
  #20《閒詁》倒『退其』二字。
  #21『利』下王念孫補『而』。
  #22《閒詁》無『日』字。
  #23『速』下畢沅以意增『狎』字。
  #24『翟』王念孫據《太平御覽》改作『匠』。
  #25『巧』《閒詁》作『功』。
  #26『與』《閒詁》作『予』。
  #27『舍其文軒』之下,『鄰有短褐』之上,畢沅據《太平御覽》增補『鄰有敝梁,而欲竊之;舍其錦繡』十二字。
  #28『方五千里』下,畢沅據《太平御覽》增補『宋之地,方五百里』七字。
  #29『為與此同類』下《閒詁》有『臣見大王之必傷義而不得』十一字。
  #30『楚』下《閒詁》有『王』字。
  墨子卷之十四
  備城門第五十二
  禽滑釐問於子墨子曰:由聖人之言,鳳烏之不出,諸侯畔殷周之國,甲兵方起於天下,大攻小,強執弱,吾欲守小國,為之奈何?子墨子日:何攻之守?禽滑釐對曰:今之世常所以攻者:臨、鉤、衝、梯、煙、水、亢#1、爰#2、空洞、蟻傳、輯輥、軒車,服#3問守此十二者奈何?子墨子曰:我城池修,守器具,推粟足,上下相親,又得四鄰諸侯之救,此所以持也。且守者雖善,則#4若不可以守也。若君用之守者,又必能乎守者,不能而君用之,則猶若不可以守也。然則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,然後可以守也。
  故凡守城之法,備城門為縣#5沉機,長二丈,廣八尺,為之兩相如;問扁#6數令相接三寸,施士扁上,無過二寸。塹中探丈五,廣比扇,塹長以力為度,塹之未#7為之縣,可容一人所。容至,諸門戶皆令鑿而慕孔。孜#8之。各為二幕二,一鑿而繫繩,長四尺。
  救車火,為姻矢射火城門上,鑿扇上為棧,塗之,持水麻升#9;草#10盆救之。門扇薄植,皆鑿半尺,一寸一濛#11弋,弋長二寸,見一寸,相去七寸,厚塗之以備火。城門上所鑿以救門火者,各一垂水,火三石以上,小大相雜。
  門植關必環錮,以錮金若鐵鑠之。門關再重,鑠之以鐵,必堅。梳關,關二尺,梳關一莧,封以守印,時令人行貌封,及視關人桓淺深。門者皆無得挾斧、斤、鑿、鋸、椎。
  城上二步一渠,渠立程,丈三尺,冠長十尺#12;辟長六尺。二步一答,廣九尺,表#13十二尺。
  二步置連挺、長斧、長椎各一物;槍二十枚,周置二步中。
  二步一木弩,必射五十步以上。及多為矢,節毋以竹箭,楛、趙、披、榆,可。蓋求齊鐵夫,播以射銜及攏樅。
  二步積石,石重中鈞以上者,五百枚。毋百,以亢疾犁、壁,皆可善方。
  二步積笠,大一圍,長丈,二十枚。
  五步一罌,盛水有奚,奚蠡大容一斗。
  五步積狗屍五百枚,狗屍長三尺,喪以弟,瓷亦端,堅約弋。
  十步積搏,大二圍以上,長八尺者二十枚。
  二十五步一#14,鼇有鐵糟容石以上者一,戒以為湯。及持沙,毋下千石。
  三十步置坐候樓,樓出於蝶四尺,廣三尺,廣四尺,板周三面,密傳之,夏蓋亦上。
  五十步一藉車,藉車必為鐵纂。
  五十步一井屏,周垣之,高八尺。
  五十步一方,方尚必為關籥守之。
  五十步積薪,毋下三百石,善蒙塗,毋令外火能傷也。
  百步一攏樅,起地高五丈,三層,下廣前面八尺,後十三尺,亦上稱議衰殺之。
  百步一木樓,樓廣前面九尺,高七尺,樓軸居玷,出城十二尺。百步再#15,再十壅,以木為擊連。水器容四斗到六什#16者百。
  百步一積雜稈,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。百步為櫓,櫓廣四尺,高八尺。為衝術。
  百步為幽牘,廣三尺高四尺者千。
  二百步一立樓,城中廣二丈五尺二,長二丈,出樞五尺。
  城上廣三步到四步,乃可以為使鬧。俾倪廣三尺,高二尺五寸。陛高二尺五,廣長各三尺,遠唐各六界一城上四隅童異高五尺四尉舍焉。
  城上七尺一渠,長丈五#17,貍三尺,去喋五寸,夫長丈二尺,臂長六尺。半植一鑿,內後長五寸。夫雨#18鑿,渠夫前端下蝶四寸而適。貍渠、鑿坎,覆以瓦,冬日以馬夫寒,皆待命,若以瓦為坎。
  城上千步一表,長丈,棄水者操表搖之。五五十步一廁,與下同國。之廁者,不得操。
  城上三十步一藉車,當隊者不用。
  城上五十步一道陛,高二尺五寸,長十步。城上五十步一樓亂,釩勇勇必重。
  士#19樓百步一,外門發樓,左右渠之。為樓加藉慕,棧上出之以救外。
  城上皆毋得有室,若也可依匿者,盡除去之。
  城下州道內百步一積籍#20;毋下三千石以上,善塗之。
  城上十人一什長,屬一吏士、一帛尉。
  百步一亭,高垣丈四尺,厚四尺,為閨門兩扇,令各可以自閑#21。亭#22尉,尉必取有序#23忠信可任事者。
  二舍共一井爨,灰、康、枇、杯馬夫#24,皆謹收藏之。
  城上之備:渠譫、籍車、行棧、行樓、到,頜皋、連挺、長斧、長椎、長玆、距、飛衝、縣口、批屈。樓五十步一,蝶下為爵內#25,三尺而一為薪皋,二圍長四尺半必有潔。
  瓦石:重二升以上,上。城上涉#26,五十步一積。鼇置鐵錯焉,與涉同處。
  木大二圍,長丈二尺以上,善耿卞#27本,名曰長從,五十步三十。木橋長三丈,毋下五十。後使辛急為壘壁,以蓋瓦後之。
  用瓦木罌,容十升以上者,五十步而十,盛水,且用之。五十二者十步而二。
  城四面四隅,皆為高磨撕,使重室乎#28子居卞上候適,視卞攏狀,與卞進左右所移處,失候斬。
  適人為內#29而來,我函使穴師選本#30,匝#31而穴之,為之且內弩以應之。
  民室杵木瓦石,可以蓋城之備者,蓋上之。不從令者斬。
  昔築,七尺一居屬,五步一壘。五築有銻。長斧,柄長八尺。十步一長嫌,柄長八尺。十步一闌,長椎,柄長六尺,頭長尺,斧亦兩端。三步一#32。凡守圍城之法,厚以高,壕也#33深以廣,樓撕循,守備繕利,薪食足以交#34三月以上,人眾以選,吏尺#35和,大臣有功勞於上者多,主信以義,萬民樂之無窮。不然,父母墳墓在焉;不然,山林草澤之饒足利;不然,地形之難攻而易守也.。不然,則有深怨於適而有大功於上;不然,則賞明可信而罰嚴足畏也。
  城下里中家人,各葆亦左右前後,如城上。城小人眾,葆離鄉老弱國中及也大城。
  寇至,度必攻,主人先削城編,唯勿燒寇在城下,時換吏卒署,而毋換亦養,養毋得上城。寇在城下,牧#36諸盆審,耕積之城下,百步一積,積五百。
  城門內不得有室,為周官桓吏,四尺為倪。行棧內閉,二關一蝶。
  除城場外,去池百步,牆垣樹木小大盡壞代#37;除去之。寇所從來若呢道、俱近,若城場,皆為扈樓。立竹箭天中。
  守堂下為大樓,高臨城,堂下周散,道中應客,客待見,時召三老左葆官中者,與計事得。
  為之奈何?子墨子曰:問穴士之守邪?備穴者城內為高樓,以謹#38。
  此十四者具,則民亦不宜上矣。然後城可守。十四者無一,則雖善者不能守矣#39。
  守法:五十步丈夫十人、丁女二十人、老小十人,計之五十步四百人。城下樓本#40,率一步一人,二十步二十人。城小大以此率之,乃足以守圍。
  容#41馮面而蛾傅之,主人則先之知,主人利,客適。客攻以遂,十萬物之眾,攻無過四隊者,上衛廣五百步,中術三百步,下衛五十步。諸不盡百五步者,主人利而客病。廣五百步之隊,大#42夫千人,丁女子二千人,老小千人,凡千人#43,而足以應之,此守衛之數也。使老小不事者,守於城上不當衛者。
  城持出必為明填,令吏民皆智知之。從一人百人以上,持出不操填章,從人非亦故人,乃亦積章也,千人之將以上止之,勿令得行。行及吏卒從之,皆斬,具以聞於上。此守城之重禁之,夫姦之所生也,不可不審也。候望適人。適人為變,築垣聚土非常者,若彭有水濁非常者,此穴土也,急童城內內#44亦土直之。穿井城內,五步一井,傅城足,高地,丈五尺,地#45,得泉三尺而止。令陶者為罌,容四十斗以上,固順之以薄鞍革,置井中,使聰耳者伏罌而聽之,審知穴之所在,鑿內#46迎之。
  令陶者為月明,長二尺五寸六圍,中判之,合而施之內中,偃一,覆一。柱之外善周塗,亦傳柱者勿燒。柱者勿燒柱善塗亦竇際,勿令泄。兩旁皆如此,與內俱前。下迫地,置康若疾#47亦中,勿滿。疾康長五寶,左右俱雜相如也。穴內口為鼇,令如窯,令容七八負艾,右左竇皆如此寵用四麋。穴且愚,以頡皋衝之,疾鼓棄尊之,必令明翟#48素事者勿令離寵口。連版以穴高下、廣陝為度,令穴者與版俱前,鑿亦版令容予#49,參分亦疏數,令可以救竇。穴則遇,以攸#50當之,以予救竇,勿令塞竇,竇則塞,弓版而郵,過一竇而塞之,鑿亦寶,通亦煙,煙通,疾鼓棄以黑之。徒#51穴內聽穴之左右,急絕亦前,勿令得行,若集客穴,塞之以柴塗,令無可燒板也。然則內士之攻敗矣#52。
  斬艾與此長尺,乃置窯鼇中,先壘室一壁迎穴為連。
  鑿井傅城足,三丈一,視外之廣陝而為鑿井,慎勿失。城卑內高從內難。鑿井城上,為三四井,內新斬井中,伏而聽之。審之知穴之所在,穴而迎之。穴且遇,為頡車,必以堅杖#53為夫,以利斧施之,命有力者三人用頡車衝之,灌以不潔十餘石。
  趣狀#54此井中,置艾亦上,七分,盆蓋井口,毋令煙上泄,旁亦祟口,疾鼓之。
  以車輸輾。一束樵,梁#55麻索塗中以束之。鐵鎖,縣正當寇內口。鐵鎖長三丈,端環,一端鉤。
  儼穴高七尺,五寸廣,柱問也尺,二尺一柱,柱下傅烏,二柱共一負十一。兩柱同質,橫負士,柱大二圍半,必固亦負士,無柱與柱交者。
  穴二窯,皆為穴月屋,為置吏、舍人,各一人,必置水。塞穴門以車兩走,為蓋,塗亦上,以穴高下廣陳#56為度,令人穴中四五尺,維置之。當內者客爭伏門,轉而塞之為窯,客#57三負艾者,令亦麥人伏尺。伏付實一旁,以二棄守之,勿離。內予以鐵,長四尺半,大如鐵服說,即刃之二予。內去竇尺,邪鑿之,上穴當心,亦予長七尺。穴中為環利率,穴二。
  鑿井城上,俟亦身井且通,居版上,而鑿亦一褊,已而移版,鑿一褊。頡車為兩夫,而旁貍亦植,而敷鉤亦兩端。諸作穴者五十人,男女相半#58。
  城上為爵穴,下蝶三尺,廣亦外,五步一。爵穴大容直,高者六尺,下者三尺,疏數自適為之。塞外塹,去格七尺,為縣梁。城筵陝不可塹者,勿塹。城上三十步一聾鼇,入#59壇苣長五節。冠在城下,聞鼓音,墦苣,復鼓,內苣爵穴中,照外。
  諸藉車皆鐵什,藉車之柱長丈七尺,亦貍者四尺;夫長三丈以上,至三丈五尺,馬頰長二尺八寸,試藉車之力而為之困,失四分之三在上。藉車,夫長三尺,四二三在上,馬頰在三分中。馬頰長二尺八寸,夫長二十四尺,以下不用。治困以大車輪。籍車桓長丈二尺半,諸藉車皆鐵什,復車者在之。
  寇闔池來,為作水甬,深四尺,堅慕貍之。十尺一,覆以月#60而待令。以木大圍長二尺四分而早鑿之,置炭火亦中而合慕之,而以藉車投之。為疾犁投,長二尺五寸,大二圍以上。涿代#61,代長七寸,我#62問六寸,刻亦未。狗走,廣七寸,長尺八寸,蚤長四寸,犬耳施之。
  子墨子曰:守城之法,必數城中之木,十人之所舉為十挈,五人之所舉為五挈,凡輕重以挈為人數。為薪燕挈,壯者有挈,弱者有挈,皆稱亦任。凡挈輕重所為,吏人各得亦任。城中無食則為大殺。
  去城門五步大塹之,高地三丈下地至,施賊亦中,上為發梁,而機巧之,比傅薪土,使可道行,旁有溝壘,毋可瑜越,而出佻且比,適人遂人,引機發梁,適人可禽。適人恐懼而有疑心,因而離。
  備高臨第五十三
  禽子再拜再拜曰:敢問適人積土為高,以臨吾城,薪土俱上,以為羊黔,蒙櫓俱前,遂屬之城,兵弩俱上,為之奈何?
  子墨子曰:子問#63?羊黔者將之拙者也,足以勞本#64,不足以害城。守為臺城,以臨羊黔,左右出巨,各二十尺,行城三十尺,強弩之,技機藉之,奇器□□之,然則羊黔之攻敗矣。
  備矣臨以連弩之車,杖#65大方一方一尺,長稱城之薄厚。兩軸三輪,輪居筐中,重下上筐。左右旁二植,左右有衛植,衛植左右皆圓內,內徑四寸。左右縛弩皆於植,以弦鉤弦,至於大弦。弩臂前後與筐齊,筐高八尺,弩軸去下筐三尺五寸。連弩機郭同銅,一石三十斤#66。引弦鹿長奴,筐大三圍半,左右有鉤距,方三寸,輪厚尺二寸,銅距臂博尺四寸,厚七寸,長六尺。橫臂齊筐外,蚤尺五寸,有距,傳六寸,厚三寸,長如筐,有儀,有訕勝,可上下。為武重一石以材大圍五寸。矢長十尺,以繩口□矢端,如如戈射,以屠廳卷牧。矢高弩臂三尺,用弩無數,出入六十枚,用小矢無留。十人主此車。遂具寇,為高樓以射道,城上以答、羅,矢。
  第五十四闕
  第五十五闕
  備梯第五十六
  禽滑釐子事子墨子三年,手足胼胝,面目薰黑,役身給使,不敢問欲。子墨子其哀之,及#67管酒槐脯,寄于大山昧棻坐之,以樵禽子。禽子再拜而嘆。子墨子曰:亦何欲乎?禽子再拜再拜曰:敢問守道?子墨子曰:姑亡,姑亡。古有亦衛者,內不親民,外不約治,以少問眾,以弱輕強,身死國亡,為天下笑。子亦慎之,恐為身薑。禽子再拜頓首,願遂問守道。曰:敢問客眾而勇,姻資吾池,軍卒並進,雲梯既施,攻備已具,武士又多,爭土#68吾城,為之奈何?子墨子曰:問雲梯之#69邪?雲梯者重器也,亦動移甚難。守為行城,雜樓相見,以環亦中。以適廣陝為度,環中藉慕,毋廣亦處。行城之法,高城二十尺,上加蝶,廣十尺,左右出巨各二十尺,高、廣如行城之法。為爵穴輝獵,施答亦外,機、衝、錢、城,廣與隊等,雜亦問以鐫、劍,持衝十人,執劍五人,皆以有力者。令案目者視適,以鼓發之,夾而射之,重而射,披機藉之,城上繁下矢、石、沙、炭以雨之,薪火、水湯以濟之,審賞行罰,以靜為故,從之以急,毋使生慮。若此,則雲梯之攻敗矣。
  守為行蝶,蝶高六尺而一等,施劍亦面,以機發之,衝至則去之,不至則施之。爵穴三尺而一,羨華投必遂而立,以車推引之。
  楊城外,去城十尺,鋸厚十尺。伐楊,小大盡本斷之,以十尺為傳,雜而深埋之,堅築,毋使可拔。二十步一殺,殺有一鬲,鬲厚十尺,殺有兩門,門廣五尺。鋸門一,施淺埋,勿築,令易拔。城希鋸門而直桀。
  縣火,四尺一鉤機,五步一鼇,門#70有鑪炭。令適人盡入,輝火燒門,縣火次之。出載而立,亦廣終隊。兩載之問#71載之門一火,皆立而持#72鼓而撚火,即具發之。適人除火而復攻,縣火復下,適人甚病,故引兵而去。則令吾死#73左右出穴門擊遺師,令賁士,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,又聽城鼓之音而入。因素出兵施休#74;夜半城上四面鼓噪,適人必或,有此必破軍殺將。以白衣為服,以號相得,若也,則雲梯之攻敗矣。
  第五十七闕
  備水第五十八
  城內塹外周道,廣八步,備水謹度四旁高下。城地中褊下,令耳亦內,及下地,地深穿之令漏泉。置則瓦井中,視外水深丈以上,鑿城內水耳。
  並船以為十臨,臨三十人,人擅弩計四有方,必善以船為輯輥。二十船為一隊,選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,亦二十人人擅有方,劍甲襲瞥,十人擅苗。先養材士為異舍,食亦父母妻子以為質,視水可決,以臨輯輥,庾外隄,城上為射攜疾佐之。
  第五十九闕
  第六十闕
  備突第六十一
  城百步一突門,突門各為窯鼇,竇入門四五尺,為亦門上瓦屋,毋令水潦能入門中。吏主塞突門,用車兩輸,以木束之,塗亦上,維置突門內,使度門廣狹,令之入門中四五尺。置窯鼇,門旁為稟,充鼇狀柴艾,寇即入,下輔#75而塞之。鼓稟而黑之。
  備穴第六十二
  禽子再拜再拜,曰:敢問古人有善攻者,穴土而入,縛#76柱施火,以壞吾城,城壞,或中人。大蜓,前長尺,蚤長五寸。兩蜓交之置如平,不如平不利,兌亦兩末。穴隊若衝隊,必審如攻隊之廣狹,而令雅#77穿亦穴,令亦廣必夷客隊。
  疏束樹木,令足以為柴搏#78,毋前面樹,長丈七尺一以為外面,以柴搏從橫施之,外面以強塗,毋令土漏。令亦廣厚,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。以柴木土稍杜之,以急為故。前面之長短,豫蚤接之,令能任塗,足以為喋,善塗亦外,令毋可燒拔也。
  大城丈五為閨門,廣四尺。
  為郭門,郭門在外,為衡,以兩木當門,鑿亦木維敷上蝶。
  為斬縣梁,醉穿,斷城以板橋,邪穿外,以板次之,倚殺如城報。城內有傳壤,因以內壤為外。鑿亦問,深丈五尺,室以樵,可燒之以待適。
  令耳屬城,為再重樓。下鑿城外蝶內深丈五,廣丈二。樓若今耳,皆令有力者主敵,善射者主發,佐皆廣矢。
  治倨諸,延蝶,高六尺,部廣四尺,皆為兵弩簡格。
  轉射機,機長六尺,狸一尺。兩杖合而為之輥,輥長二尺,中鑿夫之為道臂,臂長至桓。二十步一,令善射之者佐,一人皆勿離。
  城上百步一樓,樓四植,植皆為通為,下高丈,上九尺,廣、喪各丈六尺皆為寧。三十步一突,九尺,廣十尺,高八尺,鑿廣三尺,表二尺,為寧。
  城上為鑽火,夫長以城高下為度,置火亦未。
  城上九尺一弩、一戟、一椎、一斧、一艾、皆積參石、羨華。
  渠長丈六尺,夫長丈#79;臂長六尺,亦狸者三尺,樹渠毋傑蝶三尺#80。
  藉莫長八尺,廣七尺,亦木也廣五尺,中藉直為之橋,索亦端;適攻,一令#81人下上之,勿離。
  城上二十步一藉車,當隊者不用此數。
  城上三十步一?#82鼇。
  傅火#83者必以布麻什#84、革盆,十步一。柄長八尺,什大容二什以上到三十#85。敝裕、新布長六尺,中拙柄,長丈,十步一,必以大繩為箭。
  城上十步一欽。
  水瓶,容三石以上,小大相雜。盆、蠡各二財。
  為卒乾飯,人二斗,以備陰雨,面使積燥處。令使守為城內爍外行餐。
  置器備,殺沙礫鐵,皆為坏斗。令陶者為薄瓶,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,即用取,三祕合束。
  堅為斗城上隔。棧高丈二,刻亦一未。
  為閨門,閨門兩扇,令可以各自閉也。
  救閩池者,以火與爭,鼓稟,馮壇#86外內,以柴為墦。
  靈丁,三丈一,火耳施之。十步一人,居柴內弩,弩半,為狗犀者環之。牆七步而一#87。
  寇至吾城,急非常也,謹備穴。穴疑有應寇,急穴,穴未得,慎毋追。
  凡殺以穴攻者,二十步一置穴,穴高十尺,鑿十尺,鑿如前,步下三尺,十步擁穴,左右橫行,高廣各十尺殺。
  俚兩罌,深平城置板亦上,珊板以井聽。五步一密,用攔若松為穴戶,戶穴有兩漢華,皆長極亦戶,戶為環,壘石外埠,高七尺,加爍亦上。勿為陛與石,以縣陛上下出入。具鑪稟#88,稟以牛皮,鑪有兩瓶,以橋鼓之百十,每亦黑四十什,然炭杜之,滿鑪而蓋之,毋令氣出。適人疾近五百穴,穴高若下,不至吾穴,即以伯鑿而求通之。穴中與適人遇,則皆圍而毋逐,且戰北,以須鑪火之然也,即去而入壅穴殺。有獵竄為之戶及關籥獨順,得往來行亦中。穴壘之中各一狗,狗吠即有人也。
  五十人。攻內為傳士之口,受六參,約臬繩以牛亦下,可提而與投,已則穴七人守退,壘之中為大麻一,藏穴具亦中。難穴,取城外池脣木月散之什,斬亦穴,探到界#89。難近穴為鐵鈇。金與扶林長四尺,財自足。客即穴,亦穴而應之。
  為鐵鉤鉅長四尺者,財自足,穴微#90,以鉤客穴者。為矩#91矛、短戟、短弩、?矢,財自足,穴徹以鬥。以金劍為難,長五尺,為銎、木?;?有慮枚,以左客穴。
  戒持罌,客三十斤#92以上,狸穴中,丈一,以聽穴者聲。
  為穴,高八尺,廣,善為傅置。具全牛交稟,皮及法,衛穴二,蓋陳靃及艾,穴徹試熏之以。
  斧金為斫,?長三尺,衛穴四。為壘,衛穴四十,屬四。為斤、斧、鋸、鑿、钁、財自足。為鐵校,衛穴四。
  為中櫓,高十丈半,廣四尺。為橫穴八櫓,?具□枲,財自足,以燭穴中。
  蓋持醯,客即熏,以救目,救目分方?穴,以益盛醯置穴中,丈盆毋少四斗。即熏,以自臨醯上及以沺目。
  備蛾傅第六十三
  禽子再拜再拜曰:敢問敵#93人強弱,遂以傅城,後上先斷,以為?程,斬城為基,掘下為室,前止不止,後射既疾,為之奈何?子墨子曰:子問蛾傅之守邪?蛾傳者,將之忽#94者也。守為行臨射之,校機藉之,擢之,太氾迫之,燒答覆之,沙石雨之,然則蛾傅之攻敗矣。
  備蛾傅為縣脾,以木板厚二寸,前後三尺,旁廣五尺,高五尺,而折為下磨車,轉徑尺六寸,令一人操二丈四方,刃其兩端,居縣脾中,以鐵環敷縣二脾上衡,為之機,令有力四人下上之,勿難#95。施縣脾,大數二十步一,攻隊所在六步一。
  為景,答廣從丈各二尺,以木為上衡,以麻索大褊之,染其索塗中,為鐵鑠,鉤其兩端之縣。客則蛾傳城,燒答以覆之,連篁,抄大皆救之。以車兩走,軸問廣大以圉,犯之。蝕其兩端。以束輪,褊褊塗其上。室中以榆若蒸,以棘為旁,命日火拌,一曰傅湯,以當隊。客則乘隊,燒傅湯,斬維而下之,令勇士隨而擊之,以為勇士前行,城上輒塞壞城。
  城下足為下說纔代#96,長五尺,大圉半以上,皆刻其末,為五行,行問廣三尺,狸三尺,大耳樹之。為連受,長五尺,大十尺。挺長二尺,大六寸,索長二尺。椎,柄長六尺,首長尺五寸。斧,柄長六尺,刃必利,皆葬其一後。答廣丈二尺,□□丈六尺,垂前衡四寸,兩端接尺相覆,勿令魚鱗三,著其後行。中央木繩一,長二丈六尺,答樓不會者以牒塞,數暴乾,答為格,令風上下。蝶惡疑壞者,先貍木十尺一枚一,節壞,斯植以押慮盧薄於木,盧薄表八尺,廣七寸,經尺一,數施一擊而下之,為上下銬而斯之。
  經一鈞、禾樓、羅石、縣答,植內毋植外。
  杜格,貍四尺,高者十尺#97,木長短相雜,兌其上,而外內厚塗之。
  為前行行棧、縣答。隅為樓,樓必曲裹。土五步一,毋其二十晶。爵穴十尺一,下壤#98三尺,廣其外。轉脯城上,樓及散與池革盆。若轉,攻卒擊其後,煖失治。車革火。
  凡殺蛾傅而攻者之法,置薄城外,去城十尺,薄厚十尺。伐操之法,大小盡木斷之,以十尺為斷,離而深貍堅築之,毋使可拔。
  二十步一殺,有填,厚十尺。殺有兩門,廣#99五步,薄門板梯貍之,築#100,令易拔。城上希薄門而置搗。
  縣大#101,四尺一椅,五步一鼇,鼇門有鑪#102炭。傳令敵人盡人#103,車火燒門,縣火次之,載#104而立,其廣終隊,兩載之問一火,皆立而侍鼓音而燃,即俱發之,敵人辟火而復攻,縣火復下,敵人甚病。
  敵引哭而榆,則令吾死士左右出亢門擊遺師,令賁士、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,又聽城鼓之音而入。因素出兵將施伏,夜半,而城上四面鼓噪,敵之#105必或,破軍殺將。以#106衣為服,以號相得。
  墨子卷之十四竟
  #1『亢』《閒詁》作『穴』。
  #2『麥』《閒詁》作『突』。
  #3『服』《閒詁》作『敢』。
  #4『則』下俞曲園據下句補『猶』字。
  #5『縣』下畢沅據《太平御覽》增『門』字。
  #6『問扁』二字畢沅據下文改為『門扇』。
  #7『未』《閒詁》作『末』。
  #8『孜』畢沅以意校作『孔』
  #9『升』王念孫校作『斗』。
  #10『草』王念孫校作『革』。
  #11『濠』王引之校作『涿』。
  #12『尺』《閒詁》作『丈』。
  #13『表』舉沅據《漢書》注校作『裹』。
  #14『一』下舉沅據《太平御覽》補『寵』字。
  #15『再』畢沅據《太平御覽》改作『井』。
  #16蘇時學云:『什』當作『斗』。
  #17『五』下王念孫據《模守篇》補『尺』字。
  #18『雨』畢沅據意改作『兩』。
  #19『士』畢沅據意校作『土』。
  #20『籍』王引之校作『薪』。
  #21『閑』《閒詁》作『閉』。
  #22『亭』下王念孫據《太平御覽》補『一』字。
  #23『有序』王念孫校作『有重厚』。
  #24『夫』畢沅據《太平御覽》校作『矢』。
  #25『內』畢沅據意校作『穴』。
  #26『涉』舉沅校作『沙』。
  #27『卞』舉沅據意校作『開』。下同。
  #28『乎』字畢沅疑衍。
  #29同注#25。
  #30『本』王念孫校作『士』。
  #31『匝』王念孫校作』迎』。
  #32自『城四面四隅』至此,《閒詁》移至『各為二幕二,一鑿而系繩,長四尺』以下,『大鋌,前長尺』以上。
  #33『也』王引之校作『池』。
  #34『交』畢沅據意校作『支』。
  #35『尺』畢沅據意校作『民』。
  #36『牧』畢沅以意校作『收』。下同。
  #37『代』畢沅以意校作門伐』。
  #38自『為之奈何』至此,《閒詁》移至《備穴篇》叫禽子再拜……或中人一以下。
  #39自『此十四者無一』至此,《閒詁》移于『不然,則賞明可信而罰嚴足畏也』之復。
  #40『本』王念孫校作『卒』。
  #41『岩』畢沅以意校作『客』。
  #42『大』《閒詁》作『丈』,是也。
  #43王引之以意校作『凡四千人』。
  #44同注#25。
  #45王引之云,『地』上脫『下』。
  #46『內』《閒詁》作『穴J,下同。
  #47『疾』王引之校作『灰』。
  #48『翟』畢沅以意校作『習』。
  #49『予』畢沅以意校作『矛』。下同。
  #50『攸』畢沅以意校作『版』。
  #51王引之云,『徒』當為『從』,兩字隸書相似而訛。
  #52自『侯望適人』至此,《閒詁》移至《備穴篇》。
  #53畢沅云,『杖』及『材』字之誤。
  #54『狀』舉沅以意校作『伏』。下同。
  #55蘇時學云,『梁』乃『染』字之誤。
  #56『陳』《閒詁》作『陝』。
  #57『客』舉沅以意校作『容』。
  #58自『新艾與此長尺』至此,《閒詁》移至《備穴篇》,上接『穴壘之中各一狗,狗吠即有人也。』
  #59『入』王引之校作『人』。
  #60『月』王念孫據上文校作『瓦』。
  #61『代』畢沅以意校作『弋』。
  #62『我』《閒詁》作『戈』。
  #63此句王念孫據《墨子》文例補為『子問羊黔之守邪?』
  #64同注#40。
  #65俞曲園云,『杖』當作『材』。下同。
  #66『斤』《閒詁》作『釣』。
  #67『及』畢沅以意校作『乃』。
  #68『土』畢沅據《太平御覽》改作『上』。
  #69『之』下王念孫據《墨子》文例增補『守』字。
  #70畢沅據《備蛾傳》於『門』上增『麾』字。
  #71『問』下畢沅據《備蛾傳》刪『載之門』三字。
  #72『持』王念孫據《備蛾傳》校作『待』。
  #73『死』下畢沅據《備蛾傅》補『士』字。
  #74『休』舉沅校作『伏』。
  #75『輔』王念孫據上文校作『輸』。
  #76『縛』王念孫校作『縛』。
  #77『雅』畢沅據下文校作『邪』。
  #78『搏』《閒詁》作『搏』。
  #79『丈』下王引之據他篇補『二尺』二字。
  #80『樹渠毋傑爍三尺』王引之據《備城門篇》及《榛守篇》校作『樹渠毋傳爍五寸』。
  #81《閒詁》倒『一令』二字。
  #82『?』《閒詁》作『?』
  #83『傳火』二字王念孫校作『持水』。
  #84『什』王念孫校作『斗』。下同。
  #85俞曲園云,『十』字乃『斗』字之誤。
  #86『壇』《閒詁》作『垣』。
  #87自『大鋌,前長尺,蚤長五寸』至此,《閒詁》移於《備城門篇》『……斧亦兩端。三步一』下。
  #88『□』《閒詁》作『棄』。下同。
  #89『界』王引之云當作『泉』。
  #90『微』《閒詁》作『徹』。
  #91『矩』《閒詁》作『短』。
  #92『斤』王念孫校作『斗』。
  #93『敵』《閒詁》作『適』。
  #94『忽』洪頤煌校作『忿』。
  #95『勿難』俞曲園據《備城門篇》和《備穴篇》校作『弗離』,是也。
  #96『代』王引之據《備城門篇》校作『代』。
  #97『尺』《閒詁》作『丈』。
  #98『壤』蘇時學據《備城門篇》校作『爍』。
  #99『廣』前畢沅據《備梯篇》補『門』字。
  #100『築』前畢沅據《備梯篇》補『勿』字。
  #101『大』《閒詁》作『火』。
  #102『鑪』《閒詁》作『爐』。
  #103『人』畢沅以意改作『入』。
  #104『載』上畢沅據《備梯篇》補『出』。
  #105『之』字畢沅據《備梯篇》改作『人』。
  #106『以』下畢沅據《備梯篇》補『白』字。
  墨子卷之十五
  第六十四闕
  第六十五闕
  第六十六闕
  第六十七闕
  迎敵祠第六十八
  敵以束方來,迎之束壇,壇高八尺,堂密八。年八十者八人主祭,青旗、青神長八尺者八,弩八,八發而止。將服必青,其牲以雞。敵以南方來,迎之南壇,壇高七尺,堂密七,年七十者七人主祭,赤旗、赤神長七尺者七。弩七,七發而止。將服必赤,其牲以狗。敵以西方來,迎之西壇,壇高九尺,堂密九。年九十者九人主祭,白旗、素神長九尺者九,弩九,九發而止。將服必白,其牲以羊。敵以北方來,迎之北壇,壇高六尺,堂密六。年六十者六人主祭,黑旗、黑神長六尺者六,弩六,六發而止。將服必黑,其牲以戲。從外宅諸名大祠,靈巫或禱焉,給檮牲。
  凡望氣,有大將氣,有小將氣,有往氣,有來氣,有敗氣,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、吉凶。舉巫、醫、卜有所,長具藥,宮之,善為舍。巫必近公社,必敬神之。巫卜以請守,守獨智巫卜望之氣請而已。其出入為流言,驚駭恐吏民,謹微察之,斷,罪不赦。望氣舍近守官。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,弟之。舉屠、酷者置廚給事,弟之。
  凡守城之法,縣師受事,出葆,循溝防,築薦通塗,脩城。百官共財,百工即事,司馬視城脩卒伍。設守門,三#1人掌右闈,二人掌左闔,四人掌閉,百甲坐之。城上步一甲、一戟,其贊三人。五步有五長,十步有什長,百步有百長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將,皆有司吏卒長。城上當階,有司守之,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。士皆有職。城之外,矢之所還,壞其牆,無以為客菌。三十里之內,薪、蒸、水皆入內。狗、負、豚、鸚食其肉,斂其骸以為醞腹,病者以起。城之內薪蒸廬室,矢之所還,皆為之徐菌。令命昏緯狗纂馬,學緯。靜夜聞鼓聲而診,所以闔客之氣也,所以固民之意也,故時診則民不疾矣。
  祝、史乃告於望四#2、山川、社稷,先於戎,乃退。公素服誓于太廟,曰:其人為不道,不脩義詳,唯乃是王,曰:予必懷亡爾社稷,滅爾百姓。二參子尚夜自廈,必勤寡人,和心比力兼左右,各死而守。既誓,公乃退食。舍於中太廟之右,祝、史舍于社。百官具御,乃斗鼓于問#3,右置旅,左置旌于隅練名。射參發,告勝,五兵咸備,乃下,出挨,升望我郊。乃命鼓,俄升,役司馬射自門右,蓬矢射之,茅參發,弓弩繼之,校自門左,先以揮,木石繼之。祝、史、宗人告社,覆之以飯。
  旗轍第六十九
  守城之法,木為蒼旗,火為赤旗,薪樵為黃旗,石為白旗,水為黑旗,食為菌旗,死士為倉英之旗,竟士為雩旗,多卒為雙兔之旗,五尺男#4子為童旗,女子為梯末之旗,弩為狗旗,戟為徒旗,劍盾為羽旗,車為壟#5 旗,騎為烏旗。凡所求索旗名不在書者,皆以其形名為旗。城上舉旗,備具之官致財物,之足而下旗。
  凡守城之法:石有積,樵薪有積,菅茅有積,瞿葦有積,木有積,炭有積,沙有積,松柏有積,蓬艾有積,麻脂有積,金鐵有積,粟米有積;井鼇有處,重質有居,五兵各有旗,節各有辨;法令各有貞;輕重分數各有請;主慎道路者有經。
  亭尉各為幟,竿長二丈五,帛長丈五,廣半幅者大。寇傳攻前池外廉,城上當隊鼓三,舉一幟;到水中周,鼓四,舉二幟;到藩,鼓五,舉三幟;到馮垣,鼓六,舉四幟;到女垣,鼓七,舉五幟;到六#6城,鼓八,舉六幟;乘六城半以上,鼓無休。夜以火,如此數。寇卻解,輒部幟如進數,而無鼓。
  城為隆,長五十尺,四面四門將長四十尺,其次三十尺,其次二十五尺,其次二十尺,其次十五尺,高無下四十五尺。城上吏卒置之背,卒於頭上,城下吏卒置之眉#7。在他#8 於左眉,中軍置之胸。各一鼓,中軍一三。每鼓三、十擊之,諸有鼓之吏,謹以次應之,當應鼓而不應,不當應而應鼓,主者斬。
  道廣三十步,於城下夾階者,各二,其井置鐵強。於道之外為屏,三十步而為之圓,高丈。為民國,垣高十二尺以上。巷衛周道者,心#9為之門,門二人守之,非有信符,勿行,不從令者斬。
  城中吏卒民男女,皆芾異衣章微,令男女可知。
  諸守牲格者,三出卻適,守以令召賜食前,予大旗,署百戶邑若他人財物,建旗其署,令皆明白知之,日某子旗。牲格內廣二十五步,外廣十步,表以地形為度。
  斬卒,中教解前後左右,卒勞者更休之。
  號令第七十
  安國之道,道任地始,地得其任則功成,地不得其任則勞而無功。人亦如此,備不先具者無以安主,吏卒民多心不一者,皆在其將長。諸行賞罰及有治者,必出於功王#10 。數使人行勞賜守邊城關塞、備蠻夷之勞苦者,舉其守率之財用有餘,不足,地形之當守邊者,其器備常多者。邊縣邑視其樹木惡則少用,田不辟、少食,無大屋草蓋,少用杗#11。多財,民好食。為內牒,內行棧,置器備其上,城上吏、卒、養,皆為舍道內,各當其隔部。養什二人,為符者日養吏一人,辨護諸門。門者及有守禁者皆無令無事者得稽留心#12其旁,不從令者戮。敵人但至,千丈之城,必郭近#13之,主人利。不盡千丈者勿迎也,視敵之居曲,眾少而應之,此守城之大體也。其不在此中者,皆心衛與人事參之。凡守城者以函傷敵為上,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,明於守者也,不能此,乃能守城。
  守城之法,敵去邑百里以上,城將如今,盡召五官及百長,以富人重室之親,舍之官符#14,謹令信人守衛之,謹密為故。
  乃傅#15城,守城將營無下三百人,四面四門之將,必選擇之有功勞之臣及死事之後重者,從卒各百人。門將并守他門,他#16之上必夾為高樓,使善射者居焉。女郭、馮垣一人,一人守之,使重字子。五十步一擊。因城中里為八部,部一吏,吏各從四人,以行衝術及里中。里中父老小不舉守之事及會計者,分里以為四部,部一長,以苛往來,不以時行、行而有他異者,以得其姦。吏從卒四人以上有分者,大將必與為信符,大將使人行,守操信符,信不合及號不相應者,伯長以上輒止之,以聞大將。當止不止及從吏卒縱之,皆斬。諸有罪自死罪#17 上,皆還父母、妻子、同產。
  諸男女有守於城上者,什、六弩、四兵。丁女子、老少,人一矛。
  卒有驚事,中軍疾擊鼓者三,城上道路、里中巷街,皆無得行,行者斬。女子到大軍,令行者男子行左,女子行右,無並行,皆就其守,不從令者斬。離守者三日而一徇,而所以備姦也。里缶與皆守宿里門,吏行其部,至里門,缶與開門內吏。與行父老之守及窮巷問#18無人之處。姦民之所謀為外心,罪車裂。缶與父老及吏主部者,不得皆斬,之#19,除,又賞之黃金,人二鎰。大將使使人行守,長夜五循行,短夜三循行。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,如大將之行,不從令者斬。
  諸鼇火為井#20,火突高出屋四尺。慎無敢失火,失火者斬,其端失火以為事者,車裂。伍人不得,斬;得之,除。救火者無敢灌譁,及離守絕巷救火者斬。其缶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,皆得救之,吏部#21函令人謁之大將,大將使信人將左右救之,部吏失不言者斬。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無有所失,逮其以火為亂事者如法。圍城之重禁。
  敵人卒而至嚴令吏民無敢護囂、三最、並行、相視、坐泣流涕、若視、舉手相探、相指、相呼、相曆#22、相、踵、相投、相擊、相靡以身及衣、訟駁言語及非令也而視敵動移者,斬。伍人不得,斬;得之,除。伍人瑜城歸敵,伍人不得,斬;與伯歸敵,隊吏斬;與吏歸敵,隊將斬。歸敵者父母、妻子、同產皆車裂。先覺之,除。當術需敵離地,斬。伍人不得,斬;得之,除。
  其疾國卻敵於術,敵下終不能復上,疾國者隊二人,賜上奉。而勝圍,城周里以上,封城將三十里地為關內侯,輔將如今#23賜上卿,丞及吏比於丞者,賜爵五大夫,官吏、豪傑與計堅者守#24?十人及城上吏北#25五官者,皆賜公乘。男子有守者,爵人二級,女子賜錢五千,男女老小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,無有所與,不租稅。此所以勸吏民堅守勝圍也。
  吏#26卒侍大門中者,曹無過二人。勇敢為前行,伍坐,令各知其左右前後。擅離署,戮。門尉晝三閱之,莫,鼓擊門閉一閱,守時令人參之,上通者名。鋪食皆於署,不得外食。守必謹微察視謁者、執盾、中涓及婦人侍前者,志意、顏色、使令、言語之請。及上飲食,必令人嘗,皆非請也,擊而請故。守有所不悅謁者、執盾、中涓及婦人待前者,守曰斷之。衝之,若縛之,不如令,及後縛者,皆斷。必時素誡之。諸門下朝夕立若坐,各令以年少長相次,旦夕就位,先估有功有能,其餘皆以次立。五日官各上喜戲、居處不莊、好侵侮人者一。
  諸人士外使者來,必合#27有以執將。出而還若行縣,必使信人先戒舍室,乃出迎,門守乃入舍。為人下者常司上之,隨而行,松上不隨下。必須□□隨。
  客卒守主人,及以#28為守衛,主人亦守客卒。城中戍卒,其邑或以下寇,謹備之,數錄其署,同邑者,勿令共所守。與階門吏為符,符合入,勞;符不合,牧,守言。若上城#29者,衣服,他不如令者。
  宿鼓在守大門中,莫,令騎若使者操節閉城者,皆以執毚。昏鼓鼓十,諸門亭皆閉之。行者斷,必擊問行故,乃行其罪。晨見掌文,鼓縱行者,諸城門吏各入請籥,開門已,輒復上籥。有符節不用此令。寇至,樓鼓五,有周鼓,雜小鼓乃應之。小鼓五後從軍,斷。命必足畏,賞必足利,令必行,令出輒人隨,省其可行、不行。號,夕有號,失號,斷。為守備程而署之曰某程,置署街街衢階若門,令往來者皆視而放。諸吏卒民有謀殺傷其將長者,與謀反同罪,有能捕告,賜黃金二十斤,謹罪。非其分職而擅之取#30;若非其所當治而擅治為之,斷。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,輒牧#31;以屬都司空若候,候以聞守,不牧而擅縱之,斷。能捕得謀反、賣城、瑜城敵者一人,以令為除死罪二人,城旦四人。反城事父母去者,去者之父母妻子。
  悉舉民室材木、凡#32若蘭石數,署長短小大,當舉不舉,吏有罪。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,左右有罪而不智也,其次伍有罪。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,皆構之。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,皆倍其構賞。
  城外令任,城內守任,令、丞、尉亡得入當,滿十人以上,令、丞、尉奪爵各二級;百人以上,令、丞、尉免以卒戍。諸取當者,必取寇虜,乃聽之。
  募民欲財物粟米以貿易凡器者,卒以賈予。邑人知識、昆弟有罪,雖不在縣中而欲為贖,若以栗米、錢金、布帛、他財物免出者,令許之。傳言者十步一人,稽留言及乏傳者,斷。諸可以便事者,函以疏傳言守。吏卒民欲言事者,函為傳言請之吏,稽留不言諸者,斷。
  縣各上其縣中豪傑若謀士、居大夫、重厚口數多少。
  宮府城下吏卒民皆#33,前後左右相傳保火。火發自墦,蟠曼延墦人,斷。諸以眾疆凌弱少及彊奸人婦女,以誰譁者,皆斷。
  諸城門若亭,謹候視往來行者符,符傳疑,若無符,皆詣縣延言,請問其所使;其有符傳者,善舍官府。其有知識、兄弟欲見之,為召,勿令里巷中。三老、守問令厲繕夫為答。若他以事者微者,不得入里中。三老不得入家人。傳令里中有以羽,羽在三所差,家人各令其官中,失令,若稽留令者,斷。家有守者治食,吏卒民無符節,而擅入里巷官府,吏、三老、守閒者失苛心#34皆斷。
  諸盜守器械、財物及相盜者,直一錢以上,皆斷。吏卒民各自大書於傑,著之其署同,守案其署,擅入者,斷。城上曰壹發席暮,令相錯發,有匿不言人所挾藏在禁中者,斷。
  吏卒民死者,輒召其人,與次司空葬之,勿令得坐泣。傷甚者令歸治病家善養,予醫給藥,賜酒日二升、肉二斤,令吏數行問,視病有廖,輒造事上。詐為自賊傷以辟事者,族之。事已,守使吏身行死傷家,臨戶而悲哀之。
  寇去事已,塞禱。守以令益邑中豪傑力國諸有功者,必身行死傷者家以吊哀之,身見死事之後。城圍罷,主函發使者往勞,舉有功及死傷者數使爵祿、守身尊寵,明白貴之,令其怨結於敵。
 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,苦#35欲以城為外謀者,父母、妻子、同產皆斷。左右知不捕告,皆與同罪。城下理中家人皆相葆,苦城上之數。有能捕告之者,封之以千家之邑;若非其左右乃#36他伍捕告者,封之二千家之邑。
  城禁:使、卒、民不欲寇微職和旌者,斷。不從令者,斷。非擅出令者,斷。失令者,斷。倚戟縣不#37城,上下不與眾等者,斷。無應而妄罐呼者,斷。總失者,斷。譽客內毀者,斷。離署而聚語者,斷。聞城鼓聲而伍後上署者,斷。人自大書版,著之其署酈,守必自謀其先後,非其署而妄入之者,斷。離署左右,共入他署,左右不捕,挾私書,行請謁及為行書者,釋守事而治私家事,卒民相盜家室、嬰兄,皆斷無赦。人舉而藉之。無符節而橫行軍中者,斷。客在城下,因數易其署而無易其養,譽敵:少以為眾,亂以為治,敵攻拙以為巧者,斷。客、主人無得相與言及相藉,客射以書,無得譽,外示內以善,無得應,不從令者,皆斷。禁無得舉矢書,若以書射寇,犯令者父母、妻子皆斷,身梟城上。有能捕告之者,賞之黃金二十斤。非時而行者,唯守及摻太守之節而使者。
  守人#38臨城,必謹問父老、吏大夫、請有怨條不相解者,召其人,明白為之解之。守必自異其入而藉之,狐之,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,父母、妻子皆斷。其以城為外謀者,三族。有能得若捕告者,以其所守邑,小大封之,守還授其印,尊寵官之,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。豪傑之外多交諸侯者,常請之,令上通知之,善屬之,所居之吏上數選具之,令無得擅出入,連質之。術鄉長者、父老、豪傑之親戚父母、妻子,必尊寵之,若貧人食不能自給食者,上食之。及勇士父母親戚妻子皆時酒肉,必敬之,舍之必近太守。守樓臨質宮而善周,必密塗樓,令下無見上,上見下,下無知上有人無人。
  守之所親,舉吏貞廉、忠信、無害、可任事者,其飲食酒肉勿禁,錢金、布帛、財物各自守之,慎勿相盜。葆官之牆必三重,牆之垣,守者皆累瓦釜牆上。門有吏,主者門里,莞閉,必須太守之節。葆衛必取戍卒有重厚者。請擇吏之忠信者,無害可任事者。
  令將衛,自築十尺之垣,周還牆門、閨者,非令衛司馬門。
  望氣者舍必近太守,巫舍必近公社,必敬神之。巫祝史與望氣者必以善言告· 民,以請報守上#39 ,守獨知其請而已。無與望氣妄為不善言驚恐民,斷勿赦。
  度食不足,食民各自占,家五種石升數,為期,其在專害,吏與雜訾,期盡匿不占,占悉#40,令吏卒欽#41 得,皆斷。有能捕告,賜什三。牧粟米、布#42、錢金,出內畜產,皆為平直其賈,與主人券書之。事已,皆各以其賈倍償之。又用其賈貴賤、多少賜爵,欲為吏者許之,其不欲為吏,而欲以受賜賞爵祿,若贖士#43親戚、所知罪人者,以令許之。其受構賞者令葆官#44見,以與其親。欲以復佐上者,皆倍其爵賞。某縣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,積粟六百石,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,積粟百石。出粟米有期日,過期不出者王公有之,有能得若告之,賞之什三。慎無令民知吾粟米多少。
  守入城,先以候為始,得輒官養之,勿令知吾守衛之備。候者為異官,父母妻子皆同其宮,賜衣食酒肉,信吏善待之。候來若復,就問,守宮三難,外環隅為之樓,內環為樓,樓入葆宮丈五尺為復道。葆不得有室,三日一發席導,略視之,布茅宮中,厚三尺以上。發候,必使鄉邑忠信、善重士,有親戚、妻子,厚奉資之。必重發候,為養其親,若妻子,為異舍,無與負同所,給食之酒肉。遣他候,奉資之如前候,反,相參審信,厚賜之候三發三信,重賜之。不欲受賜而欲為吏者,許之二百石之吏。守珮授之印。其不欲為吏而欲受構賞祿,皆如前。有能入深至主國者,問之審信,賞之倍他候。其不欲受賞,而欲為利#45者,許之三石之候#46。抒士受賞賜者,守必身自致之其親之其親之所,見其見守之任。其欲復以佐上者,其構賞、爵祿、罪人倍之。
  士#47候無過十里,居高便所樹表,表三人守之,北#48 至城者三表,與城上烽燧相望,晝則舉烽,夜則舉火。聞寇所從來,審知寇形必攻,論小城不自守通者,盡葆其老弱粟米畜產。遣卒候者無過五十人,客至爍去之。慎無厭建。候者曹無過三百人,日暮出之,為微職。空隊、要塞之人所往來者,令可□邇者,無下里三人,平而邇。各立其表,城上應之。候出越陳表,遮坐郭門之外內,立其表,令卒之少#49 居門內,令其少多無知可#50 也。節有驚,見寇越陳表,城上以麾指之,邇坐擊缶期,以戰備從麾所指,望#51,舉一垂;入竟,舉二垂;狎郭,舉三垂;入#52 ,舉四垂;狎城,舉五垂。夜以火,皆如此。去郭百步,牆垣、樹木小大盡伐除之。外空井,盡窒之,無#53可得汲也。外空窒盡發之,木盡伐之。諸可以攻城者盡內城中,令其人各有以記之。事以,各其記取之。事為之券,書其枚數。當遂枚#54木不能盡內,既燒之,無令客得而用之。
  人自大書版,著之其署忠。有司出其所治,則從淫之法,其罪射。務色饅缶,淫囂不靜,當路尼眾,舍事後就,瑜時不寧,其罪射。誰囂駭眾,其罪殺。非上不諫,次主凶言,其罪殺。無敢有樂器、弊麒軍中,有則其罪射。非有司之令,無敢有車馳、人趨、有則其罪射。無敢散牛馬軍中,有則其罪射。飲食不時,其罪射。無敢歌哭於軍中,有則其罪射。令各執罰盡殺,有司見有罪而不誅,同罰,若或逃之,亦殺。凡將率闔其眾失法,殺。凡有司不使去卒、吏民聞誓令,伐#55之服罪。凡戮人於市,死上目行。
  謁者侍令門外,為二曹,夾門坐,鋪食更,無空。門下謁者一長,守數令人中,視其亡者,以督門尉與其官長,及亡者入中報。四人夾令門內坐,二人夾散門外坐。客見,持兵立前,鋪食更,上侍者名。守室下高樓,候者望見乘車若騎卒道外來者,及城中非常者,輒言之守。守以順城上候城門及邑吏來告其事者以驗之,樓下人受候者言,以報守。中涓二人,夾散門內坐,門常閑,鋪食更,中涓一長者。環守宮之術衢,置屯道,各垣其兩旁,高丈,為埤睨,立初雞足置,夾挾視葆食。而扎書得必謹案視參食者,節不法,正請之。屯陳垣外衛衢街皆樓,高臨里中,樓一鼓聾鼇。即有物故,鼓,吏至而正#56 。夜以火指鼓所。城下五十步一廁,廁與上同國。請有罪過而可無斷者,令杼廁利之。
  雜守第七十一
  禽子問曰:客眾而勇,輕意見威,以駭主人。薪土俱上,以為羊玲,積土為高,以臨民,蒙櫓俱前,遂屬之城,兵弩俱上,為之奈何?子墨子曰:子問羊玲守耶?羊玲者攻之拙者也,足以勞卒,不足以害城。羊玲之政,遠攻則遠害,近城則近害,不至城。矢石無休,左右趣射,蘭為柱後,望以固。厲吾銳卒,慎無使顧,守者重下,攻者輕云#57 。養勇高奮,民心百倍,多執數少,乃#58不殆。
  作士不休,不能禁禦,遂屬之城,以禦雲梯之法應之。凡待煙、衝、雲梯、臨之法,必廣城以禦之曰不足,則以木檸之。左百步,右百步,繁下失、石、沙、炭以雨之,薪火、水湯以濟之。選厲銳卒,慎無使顧,賞審#59 行罰,以靜為故,從之以急,無使主慮志愿高憤,民心百倍,多執數賞,卒不乃息。衝、臨、梯皆以衝衝之。
  渠長丈五尺,其理者三尺,矢長丈二尺。渠廣丈六尺,其弟丈二尺,渠之垂者四尺。樹渠無傳葉五寸,梯渠十丈一梯,渠答大數,里二百五十八,渠答百二十九。
  諸外道可要塞以難寇,其甚害者為築三亭,亭三隅,織女之,令能相救。諸詛阜、山林、溝漬、丘陵、阡陌、郭門、若問術,可要塞及為微職,可以邊知往來者少多及所伏藏之處。
  葆民,先舉城中官府、民宅、室署、小大調處,葆者或欲從兄弟、知者許之。外宅栗米、畜產、財物諸可以佐城者,送入城中,事即急,則使積門內。候無過五十,寇至隨葉去,唯彝逮#60 。民獻粟米布帛金錢牛馬畜產,皆為置平賈,與主券書之。
  使人各得其所長,天下事當,鈞其分職,天下事得,皆其所喜,天下事備,彊弱有數,天下事具矣。
  築卸亭者圓之,高三丈以上,令侍殺。為辟梯,梯兩臂長三尺,連門三尺,報以繩連之。塹再雜為縣梁。聾鼇,亭一鼓。寇烽、驚烽、亂烽,傳火以次應之,至主國正#61,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。烽火以舉,輒五鼓傳,又以又#62屬之,言寇所從來者少多,日一會還,去來屬次烽勿罷。望見寇,舉一烽;入境,舉二烽;射妻,舉三烽一藍;郭會,舉四烽二藍;城會,舉五烽五藍;夜以火,如此數。守烽者事急。
  日暮出之,令皆為微職。距阜、山林,皆令可以邇,平明而邇。無邇,各立其表,下城之應。候出置田表,斥坐郭內外立旗幟,卒半在內,令多少無可知。即有驚,舉孔表,見寇,舉牧表。城上以麾指之,斥步鼓整旗,旗以備戰從麾所指。田者男子以戰備從斥,女子函走入。即見放,到傳到城正。守表者三人,更立捶表而望,守數令騎若吏行旁視,有以知為所為。其曹一鼓。望見寇,鼓傳到城止。
  升#63食,終歲三十六石;參食,終歲二十四石;四食,終歲十八石;五食,終歲十四石升#64;六食,終歲十二石。升#65食食五升,參食食參升#66 ,四食食二升半,五食食二升,六食食一升大半,日再食。救死之時,日二升者二十日,日三升者三十日,日四升者四十日,如是,而民免於九十日之約矣。
  寇近,函收諸雜鄉金器,若銅鐵及他可以左守事者。先舉縣官室居、官府不急者,材之大小長短及凡數,即急先發。寇薄,發屋,伐木,雖有請謁,勿聽。入柴,勿積魚鱗簪,當隊,令易取也。材木不能盡入者,墦之,無令寇得用之。積木,各以長短小大惡美形相從,城四面外各積其內,諸木大者皆以為關鼻,乃積聚之。
  城守司馬以上,父母#67,昆弟、妻子、有質在主所,乃可以堅守。署都司空,大城四人,候二人,縣候面一,亭尉、次司空、一爭一人。吏侍守所者財足,廉信,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宮中者,乃得為侍吏。諸吏必有質,乃得任事。守大門者二人,夾門而立,令行者趣其外。各四戟,夾門立,而其人坐其下。吏曰五閱之,上通者名。
  池水廉有要有害,必為疑人,令往來行夜者射之,謀其疏#68者。牆外水中,為竹剪#69,剪尺廣二步,剪於下水五寸,雜長短,前外廉三行,外外鄉,內亦內鄉。三十步一弩廬,廬廣十尺,裹丈二尺。
  隊有急,極急#70發其近者往佐,其次襲其處。
  守節出入,使主節必疏書,署其情,令若其事,而須其還報以劍驗之。節出,使所出門者,輒言節出時摻者名。
  百步一隊。
  閤通守舍,相錯穿室。治復道,為築塘,塘善其上。先。行德計謀合,乃入葆。葆入守,無行城,無離舍。諸守者,審知卑城淺池,而錯守焉。晨暮卒歌以為度,用人少易守#71。
  取疏,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,以備湛旱、歲不為。常令邊縣豫種畜羌、芸、烏喙、株葉,外宅溝井可真,塞不可,置此其中。安則示以危,危示以安。
  寇至,諸門戶令皆鑿而類竅之,各為二類,一鑿而屬繩,繩長四尺,大如指。寇至,先殺牛、羊、雞、狗、烏、鴉,牧其支#72革、筋、角、脂、前、羽。蠡皆剝之。吏撢桐自,為鐵鋒,厚簡為衡枉。事急,卒不可遠,令掘外宅林。謀多少,若治城元本空為擊,三隅之。重五斤已上諸林木,渥水中,無過一茂。塗茅屋若積薪者,厚五寸已上。吏各舉其步界中財物可以左守備者上。
  有讒人,有利人,有惡人,有善人,有長人,有謀士,有勇士,有巧士,有使士,有內人者,外人者,有善人者,有善門人者,守必察其所以然者,應名乃內之。民相惡,苦議吏,吏所解,皆禮#73書藏之,以須告之至以參驗之。睨者小五尺,不可卒者,為署吏,今給事官府若舍。蘭石、厲矢、諸林#74器用,皆謹部,各有積分數。為解車以抬,城矣以轄車輸軸,廣十尺,轅長丈,為三輻,廣六尺。為板箱長與轅等四高尺#75,善蓋上治中令可載矢。
  子墨子曰:凡不守者有五:城大人少,一不守者#76;城小人眾,二不守也;人眾食寡,三不守也;市去城遠,四不守也;畜積在外,富人在虛,五不守也。率萬家而城方三里。
  墨子卷之十五竟
  #1俞曲園云:『三』當為『二』。
  #2《閒詁》倒『望四』二字。.
  #3『問』畢沅以意改為『門』。『斗』,《問詁》,校為『升』是。
  #4『男』《閒詁》作『童』。
  #5『壟』畢沅據《北堂書鈔》校作『龍』。
  #6『六』畢沅以意校作『大』。下同
  #7『眉』畢沅據《禮說》改為『肩』。下同。
  #8『在他』二字《閒詁》作『左軍』。
  #9『心』畢沅據意校作『必』。
  #10『功王』《閒詁》作『王公』。
  #11『杗』《閒詁》作『桑』。
  #12『心』王引之校作『止』。
  #13『近』畢沅校作『迎』。
  #14王引之云:『符』當為『府』。
  #15俞曲園云,『乃傳』當為『及傳』。
  #16『他』下畢沅以意補『門』。
  #17『罪』下王念孫補『以』字。
  #18俞曲園云『問』前脫『幽』字。
  #19『之』前畢沅據下文補『得』字。
  #20此句畢沅據《藝文類聚》改為『諸寵必為屏』。
  #21畢沅云:『吏部』二字倒。
  #22『曆』畢沅以意校為『麾』。
  #23蘇時學云,『今騙字當為『令』。
  #24畢沅云:『者守』二字倒。
  #25一北』《閒詁》作『比』。
  #26《閒詁》無『吏』字。
  #27『合』畢沅以意校作『令』。
  #28『以』《閒詁》作『其』。
  #29『上城』《閒詁》作『城上』。
  #30王引之云:『之取』當為『取之』。
  #31『牧』畢沅以意改為『收』。下同。
  #32王引之云:『凡』為『瓦』之誤。
  #33『皆』《閒詁》作『家』。
  #34『心』畢沅以意校作『止』。
  #35『苦』《閒詁》作『若』。
  #36『乃』《閒詁》作『及』。
  #37『不』《閒詁》作『下』。
  #38『人』《閒詁》作『入』。
  #39『報守上』《閒詁》作『上報守』
  #40王引之云:『占悉』當為『占不悉』。
  #41王引之云:『欺』當作『效』。
  #42『布』下王念孫以意增『帛』字。
  #43王引之云:『士』當為『出』。
  #44蘇時學云:『官』當為『宮』。下同。
  #45王念孫云:『利』當作『吏』。
  #46王引之云:『三石之候』當作『三百石之吏』。
  #47同注#43。
  #48同注#25。
  #49『少』《閒詁》作『半』,是也。
  #50《閒詁》『知可』二字倒。
  #51『望』下王念孫據下文補『見寇』二字。
  #52『入』下王念孫補『郭』字。
  #53『無』下王念孫據下文補『令』字。
  #54王念孫云:『枚』當為『材』。
  #55王引之云:『伐』當為『代』。
  #56『正』《閒詁》作『止』。
  #57『云』畢沅以意校作『去』。
  #58『乃』前畢沅據下文補『卒』。
  #59『賞審』二字王念孫據《備梯篇》校作『審賞』。
  #60『侯無過五十,寇至隨葉去,唯食逮』《閒詁》移至『守烽者事急』下。又,『寇至隨葉去』王念孫校作『寇至葉隨去之』。
  #61『正』畢沅以意校作『止』。下同。
  #62『又』畢沅據意校作『火』。
  #63『升』《閒詁》作『斗』。
  #64『升』俞曲園校作『四斗』。
  #65同注#63。
  #66『升』下《閒詁》補『小半』二字。
  #67『母』原作『毋』,據《閒詁》改,下同P
  #68『疏』《閒詁》作『疏』。
  #69『貧』《閒詁》作『箭』。下同。
  #70《閒詁》云,『急』字疑衍。
  #71自『先行德計謀合』至此,《閒詁》移入《備城門篇》『時召三老在葆官中者,與計事得』下。
  #72『支』畢沅據意校作『皮』。
  #73王引之云:『禮一字當為『札』。
  #74『林』畢沅據意校作『材』。
  #75蘇時學云『四(原稿脫)高尺』當作『高四尺一。
  #76『者』畢沅校作『也』。